台灣建築防水協會章程

台灣建築防水協會章程

by | 11 月 20, 2022

第一章 總則

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台灣建築防水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
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益性社會團體,以結合科技創新及技術傳承理念,研發台灣建築防水工程規劃與施工技術及制度sop;辦理專業人才培訓,全面提升建築防水設計施工與修繕、測漏技術品質;推動國際技術合作,促進產業良性健康發展為宗旨

第 三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,並依相關法令規定推動及執行:

一、補足防水市場的需求,推動真正具有實用性之防水與測漏技術相關證照,達到真正符合術業有專攻的專業證照。

二、建立防水觀念與相關技術,結合目前的材料、工法與科技,用以研發創新建築防水技術、並定出相關防水施工過程之sop 標準。

三、結合施工方、材料商、設備商等相關職業專長,舉辦建築防水相關材料、機具、設備的正確使用教學與相關活動課程,充分應用工欲善其事、必先利其器之目標,並定出相關流程之sop 標準,以避免因使用方式錯誤而造成人身安全問題、機具設備毀損問題,並可全面提升相關技術,進而加快符合市場需求之相關技術創新。

四、結合施工方、室內設計師等相關職業專長,定出房屋裝修過程中關於各類防水最佳進場時機、並定出相關之sop 標準。

伍、整合測漏、房屋結構、水電等相關職業專長,定出包含傳統測漏與科技測漏在內的檢測過程之sop 標準。

六、整合房屋結構、防水設計、新造防水施工、防水修繕、測漏、隔熱之專業人才與知識技能,明定可能危及房屋結構安全、人身安全以及各類應注意事項,定出相關之sop 標準,並推動各項產業良性發展。

七、舉辦各類建築防水規劃設計,防水搭配隔熱相關施工技術,測漏技術研習及以上相關技術理論、施工技巧技術交流活動之課程及推廣相關活動事項,培育相關專業人員,提升行業良性健康發展。

八、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,研擬及建立建築防水相關工程制度標準及服務品質標準等規範。

九、舉辦或參與國內外[包含大陸、香港、澳門]有關之展覽、觀摩、研習、技術合作及交流等活動。

十、宣導及發行有關防水測漏技術教學書刊與資訊。

十一、接受機關團體或會員相關問題之委託、調查、研究、評估、諮詢、估價、產業合作等服務事項。

十二、關於爭取或協調會員合法權益及服務事項。

十三、關於符合本會宗旨之社會公益參與之事項。

第 四 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,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監督。

第 五 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